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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水起 @ 2008-12-24 22:02



闲来看朋友的blog,歪酷这个名字感觉挺熟,原来自己也有一个。登陆上来一看,很不幸,原来都已是三四年前的了。

翻翻先前的日志,完全是另一个我,原来我已经被雕琢得体无完肤。时间真是个凶猛的动物,谁都无法幸免。也许也只有学生时代,才会有如此纯粹的心情,无论对错,却是义无返顾。

[今天是christmas eve,按着ssga的光荣传统,取消了原定的session,下午四点大家都早早的打道回府了。其实对于圣诞,我总觉得是给正在、准备泡或者刚泡完妞的兄弟们表现的机会,似乎已不适合我了。不过在此还是给大家道一声圣诞快乐!]




 
风声水起 @ 2006-06-05 10:43



回忆就像夏季公园里面的冰灯,逐渐淡忘融化的过程
不知道是否还能够遇上一个人,擦肩而过难免要发生
爱上一个人,失去一个吻,在你和我都一不留神
借我一双温暖手,走出这空城,不介意四周鸦雀无声
你的微笑值得我独自一个人等
长夜过后旭日还要东升
思念就像天空中摇曳的风筝,追求四季变换的过程
你的拥抱为我的前途点亮一盏灯,若是星辰它将会是永恒...

晚上躺在床上不禁想起这首歌来。 我曾经说过,当我们埋葬过去的时候,选择的不应该是遗忘,而是回忆。然后在很多人心里总是很想遗忘一些东西,这样也是好的,我的理解是这样至少可以保留对那些曾经痴迷的事物的一丝希望,这样,在若干年后,不论世事如何,也可以在回忆中偶尔触及一些幸福的微光,于是仍可以淡淡的一笑。

也许我们都长大了,而为了长大,我们舍弃了太多,甚至把所有的多愁善感都默默承袭。只是我们都应该相信,所有的伤痛与不快,都像手中的纸飞机,甩甩手,就让他们一起随着心情放飞吧。


 
风声水起 @ 2006-05-25 18:34



I love you not because of who you are, but because of who I am when I am with you.

爱情,是世界上最充满诱惑的东西,当它来临的时候,你连拒绝的力量都没有。那种突如其来的幸福,往往让人不知所措,恍如一梦,它似乎无处不在却又无法捕捉,永远只是游离在你我周围。

当我把你拥在怀里的时候,很充实,很平静,只是放开你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不安的感觉,很害怕有一天你会消失在我面前,让我无从寻觅,只是有了这种想法,就已经让我感到恐惧,便更加紧紧地抱着你,很想溶入你的怀里,永不分开。

我曾说爱情是一种游戏,在这个所谓的游戏里,两个人彼此相互揣摩对方的心思、想法,并且试图从对方的眼里了解自己。我曾经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相当了解自己的人,然而在你面前,却发现自己忽略了那么多的命中注定。原以为,你我的相识只是浮萍匆匆,然而在九十九天后的第一百天,想起你时心里依然温暖,回味你浅浅的笑容, 回味你纯净的眼神,回味你指尖洒落的余温,即使你就在屏幕的那一头,仍会想念你,犹如严冬的漫天大雪, 纷纷扬扬,洒在心底。

记得有句话说:灵感就是一刹那的东西,跟死亡和爱情一样。只是,死亡是将皮肤割破,放逐灵魂;爱情是寻找另一颗灵魂,然后寄生在上面;而灵感,是一个找不到灵魂的人,在走投无路之下画饼充饥。
我在想,也许你就是我要寻找的灵魂。

[就在这样一个容易让人忘却的日子里,他和她相识100天。]
 


 
风声水起 @ 2006-05-16 11:03



你总是对我说小心,我却总是假装不在意.

因为我知道你都会在我身后......

每次惹你生气,我都会很霸道的骑到你头上.

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不会生我的气......

每次对你淘气的时候你总会很无奈.

因为我知道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你给我看我曾经对你说的话.

于是我淡淡的笑,而我拥有的也不止是温暖而是幸福......

我们绕了那么一圈才遇到我比谁都更明白你的重要.

你的爱开始深潜到我最孤单的世界里面.

让我拥我的世界充满幸福的甘甜.

在我的爱情面前横越着一面大海.

我的冷漠与悲伤在蔓延......

于是我学着我不会担心的太远.

不计划太多反而能够勇敢冒险.

你的出现给我带来了阳光和蓝天.

你的香气永远在我的身边蔓延......


 
风声水起 @ 2006-04-28 16:54



第一次男孩见到女孩是在情人节的前一天,这一天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男孩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存在。

十天后,男孩给女孩发了第一条短信,连续几天,他们发现彼此很投缘。是上天注定吧,男孩后来想。慢慢地,他们就这样开始熟悉起来。

他们几乎每天都见面,见面时却又说很少的话,甚至相互的眼神都有些许迷离,不敢正视,或许还有些刻意的保持距离。男孩仍然装得若无其事,只是在见不到女孩的日子里,男孩会觉得空气里缺少了氧气,也会时不时地开起小差,时不时地想念。

第一次男孩送女孩回家,在男孩的预谋已久下终于得以得逞。之前男孩几次想送女孩回家都被拒绝了,不过男孩知道女孩其实是不希望那么晚了男孩还跑那么远送她回去然后又一个人回来因为她住得很远而且她知道男孩不喜欢一个人坐车也心疼男孩拍他会很辛苦。在车上,男孩和女孩靠得很近,车开了很久,男孩却感觉十分的短暂和不舍。

第二次男孩送女孩回家......


 
风声水起 @ 2006-04-19 09:06



工作了的人就是不一样啊,都会按时间段来排列自己的时间了,也都晓得按月来汇报工作了呢,对于一个二十来岁的有为青年来讲,这么大了才明白这么个浅显的道理,真是不容易啊。
写下这个题目就感觉像有点像是在写工作周报、月度评估什么的了,不过希望大家不要以为也像这些报告一样的觉得我所写的也是极度缺乏内容的,即使事实真的如此,也还是希望大家配合一下,说话的时候小声一点。
公司桌子上每人都有一面不大不小的镜子,至于用途我至今还没有考究出结果来,平时用来理理头发,对自己咧咧嘴什么的,不过发现一个比较大的好处就是如果你想偷懒那就得多注意一下这面镜子了,当boss们出现在你后面的时候,她会给你最直接的警示。这让我在一瞬间就深刻体会到了公司卓越的人性化。
今早照例会不时偷看这枚镜子,她没有不好意思,结果却把我吓出一身冷汗,差点没把嘘嘘憋住。脑袋上霍然树立着一绺白发!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还没出嫁的时候。大学四年间昼眠夜动,多少寒来暑往,历尽沧桑无限,脑门顶上照样乌黑亮丽而有光泽。不曾想,才工作了两个月不到,竟然。。。简直是毛骨耸然啊!
自此终日惶惶不安,并非为怕自己即将老去或是行将就木,怕只是怕被那班还没去工作的兄弟们知道,连我都被工作折磨成这样了,实在怕兄弟们从此对工作对生活失去热情。不得已,本人须在此郑重申明:各位兄弟,工作其实还是蛮有乐趣的!有吃有喝还有聊。至于这几根白发怎么跑到我脑袋顶上去的,我也很想知道是哪个王八蛋干的,如果你们可以帮我抓住他,废了他下辈子!
不过很快就得稍稍离开公司一段时间了,说来还蛮舍不得了,至于舍不得什么呢,除了这些可爱的人们,当然还有我更可爱的工资了。上个月工资发到手,结果一天就被我花光了,实在是爽极一时痛及一世啊,我现在快饿死了。只好等着了。我现在正要饭着呢,我银行帐号是XXXXXX,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啊,不用客气了。
先去开会了,赶快走开,不要回来。
不好意思,说错了,是不要走开,赶快回来:)


 
风声水起 @ 2006-04-07 18:53



收到你的短信说你已经走了,整个身体好像一下子被挤得空空的,只剩个躯壳。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楼的,直到看见迎面车上一身白色的身影才发现眼睛的存在。

那是你吧?我这样想道。
还是走到了站台前,三两个男女的笑声漫过了路上车灯的一闪而过,竟然显得格外的刺眼,也许是被刺伤了双眼,而我也搜寻不到你了。

我告诉自己,今天天气很好。
站在路口,望着过往的行人,想起暑假时趴在JAZZ的桌上数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的脸上的笑容,我知道他们是快乐的,而我也应该是。

天很快黑了下来,这个过程总是那么得短暂,就像个淘气的小孩扯着白天的幕布。
看着手机的屏幕一闪一闪,我知道那是你的眼睛。可是你知道吗?当你看着我的时候,我已看了你很久。

原来还有你。


 
风声水起 @ 2006-03-28 17:27



佛说:你要忏悔。
我说:拒绝忏悔。
佛说:你要遗忘。
我说:拒绝遗忘。
佛说:孽缘~~~
我说:我只是爱她,难道爱也有罪?...

这几天持续的肠胃不舒服让我不停得想着你,可是两者之间究竟有何必然联系自觉还是很聊聊,只是当我翻开随着我的行李箱四处漂泊过的药瓶子,突然有一种不舍了。索性扔下不吃,让绵绵不绝的刺痛漫漫缠绕对你的想念。

喜欢熄了灯躺在床上和你发短信,虽然有时慢得想踹你的屁股。手机躺在身边,看着屏幕明了又暗了,只是不伸手,静静享受着这份恬静。
 


 
风声水起 @ 2006-03-21 11:24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我发现我依然爱你,而你却已不在我身边。
其实我们都是自私的,不管我们爱过多少人,也不管那些爱或被爱的日子是多么的快乐或者痛苦,到最后却发现,我们没有学会怎样去爱别人,而是学会了怎样更爱自己。每个人都是双面的自己,自己的快乐都是在对方的不断付出中扎根。因为爱情,我们知道自己的存在。因为分手,我们知道了自己在成长。也正是因为经历了过程,而对痛苦和快乐都有了深刻的感受。原来,爱情过后的体温,可以让我们知道人生有许多无法满足的事。往事越来越远,记忆却越来越清晰,想忘,却比付出更难。算了吧,放开手,爱情的伤痛终究会败给岁月。所有的悲伤、痛楚不过是生命里的一道坎,你跳过了,就可以变得更洒脱,更精彩。


 
风声水起 @ 2006-03-11 14:46




一不小心,在公司里呆了已经将近一个月了,朋友的说法是应该汇报工作了。虽然感触蛮多,但习惯性的我会说:在哪都是混,一样。
也常被朋友问及BLOG怎么许久都不更新,殊不知本少本就是个极其庸懒的人。
其实是我不太喜欢在公开BLOG上写太多关于自己的东西,说得多了,别人了解得也就多了,很多朋友看过我的私人博客后就会对我有另一种认识。这就很在双刃剑的味道,把自己的弱点过多的暴露出来我觉得是件极其可怕的事情,所以,我是个自我保护意识极强的人。
曾经我也疯狂的爱上过这种表达方式,也和我曾经说过的一样,不是因为什么,只是想倾诉,对自己。这一度让我觉得是一件很好的宣泄方式,很有一种偷情的快感。所以,我有时会笑称自己是性格分裂的。
我也是个喜欢回忆的人,然而在我的记忆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却往往会是这些无意伤害的忧郁。我朋友说这是因为平时我活得太自在了,把快乐当作习惯的人是不会再珍惜快乐的。我像印度人一样摇头以示确认,也许是真的吧。我一直很乐意别人这么看我。

再回来踩了下点,发现已是若干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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